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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公司法》下“董监高”应特别关注的4点责任变动

作者:风华远图财税 | 发布时间:2024-07-24
   1、2024年新《公司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公司成立后,股东不得抽逃出资。违反前款规定的,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;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负有责任的董事、监事、

    1、2024年新《公司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公司成立后,股东不得抽逃出资。违反前款规定的,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 资;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负有责任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把疏于监督、核查股东出资 的行为纳入其中,从而加重了“董监高”的赔偿责任

       2、2024年新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: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,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

       3、2024年新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: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,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,减免股东 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;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

       4、2024年新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: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二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规 定而解散的,应当清算。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,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。清算组由董事组成,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。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,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

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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